学校各单位:
“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是党中央批准的新闻作品评选表彰项目,是全国政法领域最高新闻奖,由中央政法委主办,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参加2021年度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时间范围:作者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过的政法类新闻作品。
2.资质要求:发表媒介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以及各地政法委网站。
如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作品,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作品要求
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分设5类,共13个评选项目,参评人员可按各项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一)文字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准确,论证有力,字数不超过2000字。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详实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字数不超过5000字。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及要求同文字类,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等评析和说理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评论性节目。要求观点鲜明,论述精辟,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新闻专题类:定义及要求同文字作品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时长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时长不超过45分钟。
(三)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评论类:定义及要求同文字类,同时要求体现传播环境和媒体特征,字数不超过2000字。
2.专题类: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媒体,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含网络新闻访谈。要求主题得当,内容与主题思想有机统一。
(四)摄影作品参评项目
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简洁、要素完整。
(五)媒体融合参评项目
1.短视频现场新闻:移动端首发直击新闻现场的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现场感强,信息量大,传播效果好,时长不超过3分钟。
2.移动直播:移动端首发对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新闻事件的新闻直播。要求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息并发布,信息全面准确,音质画面清晰,时长不超过180分钟。
3.创意互动:移动端首发并与用户形成完整交互传播链条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应用互动新技术,交互性强,时长不超过30分钟。
4.融合创新:移动端首发结合运用多媒体技术生产的新闻作品。要求在内容表达、技术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
三、奖项设置
每个评选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对于获奖的作品,中央政法委印发通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颁发证书(加盖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印章)。同时,主办单位还将对每件获奖作品以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请各单位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大力宣传新时代政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经验,发挥政法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具体报名事宜联系学校保卫处,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8612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