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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5    作者: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飞机维修工程学院、民航经营管理学院、航空港管理学院:

根据学校迎新工作安排,现开始收集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相关材料,请各学院协助组织落实(不办理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提供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清单

新生户口迁移以自愿办理为原则,学生户口迁至学校或未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对其校园学习、生活等没有直接影响。学生迁入的户口为临时集体户口而非广州市常住户口,毕业时须按时迁回原籍或其他服务处所。新生户口一经迁入我校,户口性质一律转为“非农”,将不再享受农业户口相关政策,农业户口新生是否迁移户口请慎重选择。如学生确需办理请参照以下要求:

(一)广东省内学生

1.已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未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迁移证或户口簿只需要其中一个即可,用铅笔在《户口簿》个人页或《迁移证》下方空白处注明“班级、身高、血型< 不清楚血型的写血型不明>、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同一面)。

(二)广东省外学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用铅笔在《户口簿》个人页或迁移证下方空白处注明“班级、身高、血型< 不清楚血型的写血型不明>、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同一面)。

重要提醒:上述材料一经递交,不可退回,请提醒学生自行复印留底;身份证办理事项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材料准备

9月27日前对照清单准备材料。

(二)材料报送

1.户口迁移材料(纸质版);

2.《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纸质版);

3.《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电子版)。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于9月29日前报送至邮箱:xuruirong@gcac.edu.cn;纸质版材料于9月28、29日08:30——12:00,14:00——17:30集中收取,花都赤坭校区交L1警务室叶金松老师,白云机场校区交A1- 207刘刚老师,机场路校区交实验楼305室许瑞容老师。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2022级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照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户口迁移材料对应《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顺序排序)。

特别提醒:新生入户采取一次性报批原则,不跨年办理,公安部门不受理零散户的报批,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述材料,逾期公安部门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瑞容,联系电话:020-86134593。

附件:《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