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教职员工文体生活,加强工会职工活动之家的管理,确保安全,保持良好有序的活动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1.遵守工会职工活动之家开放时间、管理规定,保持文明、健康、和谐有序。
2.不准随地吐痰、吸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活动,要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室内卫生、安静和正常的活动秩序。
3.爱护公物,严禁公物私用,一旦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未经允许,不得将公物、活动器具带出。
4.所有在工会职工活动之家进行活动的人员,都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5.工会活动之家仅对教职员工开放,特殊情况使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活动结束后,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所有器材放回原处。
7.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天下午16:00至19::00(节假日不开放)。
8.凡参加工会活动的教职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学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