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将车辆配备给二级学院各校区作为学生紧急用车及日常工作用车。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现修订管理规定。
第—条 各校区配备的车辆所有业务统一由后勤处业务部门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维修保养、年票等。
第二条 所有配备到各校区的车辆,上班时间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校区指定的车辆管理人员需书面向后勤处业务部门报备存档)。
第三条 所配车辆不准私用、不准外借,只能作为学生紧急用车及日常工作使用。
第四条 车辆的申请与使用参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执行,由使用单位事前填写《用车申请单》,并做好车辆使用记录,保存留底。每季度汇总上季度、按月统计的车辆行驶里程数报送后勤管理处运输服务中心;每学期期末需汇总用车记录,报送后勤管理处运输服务中心归档。
第五条 长途用车根据用车需要,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每车配备一张加油卡、一本加油本,一张粤通卡。
第七条 各校区配备的车辆需到学校定点油站加油。加油卡、加油本、粤通卡专人负责管理,每次领用做好记录,车辆加油、使用经手人需在加油本上签名确认。
第八条 配备各校区的车辆需兼顾到同校区人员的使用。
第九条 各校区每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及节假日期间需保证有车辆驻守,以防应急事情处理。
第十条 寒、暑假各校区车辆原则上要交回后勤处统一管理,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经过批准后保留。
第十一条 各校区车辆使用单位需严格按车辆操作规程执行,如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各校区所配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违反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需每学期(5月、11月)定期向后勤管理处(业务部门)反映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需每学期(5月、11月)定期将车辆交后勤(业务部门)例行保养和安全检查;若有支出,使用单位经手人在维修保养等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五条 车辆使用必须符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停放车辆。
以上规定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申请表(广州市外)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部门 |
用车人 |
申请使用车型(人数) |
申请用车(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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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到达地点 |
部门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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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申请用车时间 |
行驶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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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时间 |
出车里程表读数 |
收车里程表读数 |
行驶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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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时间 |
车辆性能 |
驾驶员签名 |
用车人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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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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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公车管理员 |
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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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使用性质) |
1.学生实习,2.社会服务,3.教科研,4.招生就业,5.离退休干部服务,6.机要通讯,7.财务,8.校区间通勤,9.应急值班,10.后勤保障,11.后勤服务,12.食堂采买,13.综合保障业务用车。请选择对应的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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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申请表(广州市内)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用车部门 |
用车人 |
申请使用车型(人数) |
申请用车(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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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到达地点 |
部门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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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申请用车时间 |
行驶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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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时间 |
出车里程表读数 |
收车里程表读数 |
行驶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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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时间 |
车辆性能 |
驾驶员签名 |
用车人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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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公车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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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使用性质) |
1.学生实习,2.社会服务,3.教科研,4.招生就业,5.离退休干部服务,6.机要通讯,7.财务,8.校区间通勤,9.应急值班,10.后勤保障,11.后勤服务,12.食堂采买,13.综合保障业务用车。请选择对应的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