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我校服务的乙方单位临时使用的集体宿舍管理,使临时集体宿舍区域保持安全、舒适、有序的环境,修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临时集体宿舍实行用房(乙方)单位负责制;用房(乙方)单位的负责人(单位法人、签约代表或驻校经理)为住宿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住宿员工的内部管理、用水用电、治安消防、思想稳定、人身财产安全等负全责。
第二条 用房(乙方)单位根据双方合同(契约等)、以尽量集中住宿为原则,向我校提出临时集体宿舍租赁申请,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临时集体宿舍租赁申请表》(见附件1)。如学校房源紧缺,需服从学校安排,腾退宿舍。
第三条 经后勤管理处批准,用房(乙方)单位负责所申请临时宿舍房间的分配、落实;按校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在宿舍门口指定位置标注各房间住宿有关人员的信息(如住宿人员姓名、性别、责任人等);并提供住宿人员必要、真实的信息(如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 临时集体宿舍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配备公共卫生间的临时集体宿舍每间租金100元/月;配备独立卫生间的临时集体宿舍每间租金200元/月。入住前向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住宿押金300元/间(住宿押金于用房单位申请退宿并经学校验收通过后,赁收费收据无息退还)。用房(乙方)单位统一于每年1月、7月10日前向学校计财处缴纳当年上、下半年的宿舍租金;水、电费根据实际发生数额于下月10日前向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后勤管理处在每月5日前将水、电费收费信息报送计划财务处;在临时集体宿舍租赁事项发生变化(新增、变更、终止等)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根据后勤管理处提供的收费信息进行收费。
计划财务处每月统计临时集体宿舍租金、水电费的缴款以及欠费情况并通报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
用房(乙方)单位不得将学校临时集体宿舍以床位或宿舍的名义进行转让、转租、转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回房源,同时视为违规情况,按双方签订的《校内乙方单位临时集体宿舍租赁合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理。
第五条 临时集体宿舍的管理
用房(乙方)单位及所有集体住宿人员务必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按标准缴清住宿各项费用(含租金、水费、电费、垃圾分类及清运费等)。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按政府及学校要求,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及投放。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可能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
5.临时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非婚姻关系男女不得混住。
6.未经学校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室内改造、装修;不得乱搭、乱盖;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消防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场地。
7.严禁在宿舍内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煤气、大功率电器(电热炊具)或其它易燃物品;人离关门熄灯、切断电源;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网线;严禁在宿舍指定区域外为电动车充电。
8.严禁在宿舍播放淫秽、反动音像制品及传阅非法读物;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10.爱护公物及宿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自费修理;居住期满时须经学校后勤处确认宿舍内水电等设施完好、卫生杂物等清理完毕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11.配合学校职能部门、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开展的宿舍人员、水电网、防疫、治安和消防情况有关的安全检查工作。
12.住宿期间如出现违规情况,学校有权收回房源,同时视违规情况,按双方签订的《校内乙方单位临时集体宿舍租赁合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条款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临时集体宿舍租赁申请表
填表时间:20 年 月 日

附件2
校内乙方单位临时集体宿舍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临时集体宿舍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校内乙方单位):
一、出租方权利及责任
临时集体宿舍由出租方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出租方按年度计划对临时集体宿舍实施整体结构的维护和刷新,除房屋漏水、门窗破损影响安全、水电煤气等紧急抢修外,不接受其他如粉刷等承租方自行上报的装修项目。
二、承租方权利及责任
1.承租方居住期间发现住房或附属设施损坏者,应及时向出租方报修。
2.当学校房源紧缺,承租方须无条件退还临时集体宿舍屋。
3.临时集体宿舍严禁转租、转借、转让以及私自交换使用,严禁利用临时集体宿舍进行经营活动。
4.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严格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临时集体宿舍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配合出租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禁使用煤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严禁在临时集体宿舍内违章用电、用火等;住宿期间不得影响他人的生活作息。
5.集体宿舍楼内如需安装空调,须向承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核实所装空调型号、规格等符合用电负荷安全要求后方可安装,否则将予以拆除。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临时集体宿舍租金标准:配备公共卫生间的临时集体宿舍每间100元/月;配备独立卫生间的临时集体宿舍每间200元/月。承租方统一于每年1月、7月向学校计财处缴纳半年的宿舍租金;水、电费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按月缴纳。
四、违约责任
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临时集体宿舍,同时视违约情况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承租方统一向学校计财处缴纳。
(1)因住宿者在租住期间违规使用水、电、火等,尚未造成人身及财务损失的,一经查实,首次违规对承租方处以1000元违约金;同一宿舍再次违规者,对承租方处以2000元违约金,并取消该宿舍住宿资格。
(2)因住宿舍者在租住期间违规使用水、电、火等,引发事故,造成出租方财物、设施设备损失毁坏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取消承租方校内宿舍住宿资格,并处以10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者,除须照价赔偿学校全部资产损失外,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3)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处以10000元违约金,并取消承租方校内宿舍住宿资格。
(4)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室内改造、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户外乱搭、乱盖,除须按要求拆除及还原外,处以5000元违约金。
(5)在宿舍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搞封建迷信、传播邪教等活动,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并取消该宿舍住宿资格。
(6)不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安全、卫生检查2次及以上,或对学校的安全、卫生整改要求拒不落实的,处以2000元违约金,并取消该宿舍住宿舍资格。
(7)人为损坏室内设施、设备和其它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8)其他违反《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临时集体宿舍暂行管理规定》的行为,视违规情况处以10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
五、安排入住时间及房源
自 年 月 日起安排入住 校区 栋/号楼 房。
六、合同终止
临时集体宿舍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出租方申请退房。本合同自承租方申请退房、填写退房申请单并通过退房审核后正式终止。合同正式终止后,自次月起不再收取租金。
本合同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联系电话:86123139
承租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