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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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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5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学校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244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编制学校2025年收入支出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民航局、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各类资金,保障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实施。加强收入预算管理,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十四五”规划发展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学校“13455”发展战略,推进“双高计划”与“升本迎评”等重点工作进度,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整体运行、保重点工作、保学校发展稳定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校园。统筹谋划财力,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点支出,支持学校建设发展。

(二)加强管理,强化约束

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推动学校预算制度改革;强化业务管理部门职能,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实际需求,运用零基预算理念,逐项核定各项支出预算,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着力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强化绩效,提高效益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学校资金配置绩效和使用效益。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落实部门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部门需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采购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执行结果负责。鼓励资产调剂、共用共享,减少资产闲置浪费,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政策法规。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符合实际,科学核定预算。在财力可能范围内,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三、编制内容

学校应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是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部门要根据2025年部门职责及事业发展目标,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完整、详实编制各项经费预算。

(一)编制“一上”预算

1.编制收入预算(附件1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短训班培训费收入、科研经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

1)财政拨款由计财处根据财政部下发控制数填报;

2)普通学历教育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2025级新生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由招就处提供202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计财处参考往年报到率按学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填报;老生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分别由教务处、后勤处配合计财处填报;

3)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

4)各类培训班和其他学费收入由举办学院(部门)报给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汇总填报;

5)科研经费收入(不含财政拨款的安全能力项目)由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和资金规模负责填报;

6)网络费收入由图书与信息中心负责填报;

7)英语考级报名费、计算机等级考试费返回部分等服务性收费收入由教务处负责填报;

8)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由国资处负责填报;

9)其他收入由相关部门配合计财处填报。

2.编制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在经费开支管理系统(网址:https://apps.gcac.edu.cn/jfxt/)填报、审核(纸质版材料需在经费开支管理系统打印)。

人员经费

i.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非编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由人事处按照上级部门政策以及校内绩效考核办法提出支出建议数,会同计财处编制。

ii.对个人与家庭补助。包括计生奖、医疗费、抚恤金等。计生奖由工会提出支出建议数,医疗费(含体检费)由工会和卫生所提出支出建议数,会同计财处编制。抚恤金、职工探亲费由计财处根据学校预算控制数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确定,其他部门无需填报。

iii.学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经费等。由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政策提出支出建议数,会同计财处编制。

iv.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福利费、离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书报费等。离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书报费由人事处负责提出支出建议数。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福利费等由工会按照相关政策及标准提出支出建议数,会同计财处编制。

②公用经费

主要包括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办公经费、基本运行经费、业务费等。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职能部门预算年度内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经费项目逐项填报。

为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号召,各部门申报部门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预算下达总额。如有法规政策、上级部门要求足额安排、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或已签订合同需在2025年安排经费预算的则据实填报,相关部门应提供法规政策、上级部门、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或合同扫描件。以前年度已经签订了合同当年未执行完的经费预算,且2025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各部门在申报2025年经费预算时务必注明预计支出时间及全额预下达字样。对于预计在2025年校内经费预算正式下达前发生的支出,学校将在预下达经费预算时全额下达。

需特别提醒的是:请人事处在报送培训费预算的同时报送2025年度培训计划。申报培训费预算时,首先区分出是学校自行举办的培训还是外出参加培训。对于外出参加的培训,申请预算时需对缴纳给承办方的培训费、其他费用进行区分。如申报培训费110万元:其中,缴纳给承办方30万元,其他费用(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80万元。请学校办公室报送会议费预算的同时报送2025年度会议计划。各二级部门2025年需使用会议费预算的,需同时把会议计划报给学校办公室。

另外,在学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任务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安排了自筹资金的部门,须根据“双高计划”任务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申请经费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是指各部门在日常运行支出以外,为完成学校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飞标适航项目、安全能力、教育人才、基本建设等项目根据上级部门评审结果由计财处联系项目主管部门填报支出计划、年度绩效目标、细化经济分类科目、项目支出测算信息、事前绩效评估等。

3.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附件2

根据预算安排等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原则上每个部门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二级指标,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原则上均需设置。工程基建类经费和大型修缮经费等应设置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填报。绩效指标应指向明确,与支出方向、政策依据相关联,与部门职责及其事业发展规划相关,与年度绩效目标的内容直接关联。

绩效指标选定后,应参考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科学设定指标值。指标值的设定要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以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避免选用难以确定具体指标值、标准不明确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

4.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附件3

各部门预算支出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资产分类(政府采购品目)应细化到最末级。使用“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03专用设备购置”“31006大型修缮”“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22无形资产购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的,原则上应当形成资产。涉及房屋、土地、车辆及单价100万元及以上新增设备请单独报送必要性分析文件。

5.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附件4

各部门预算支出涉及政府采购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政府采购最末级品目,明确具体的采购数量、金额,保证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计划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就没有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保持衔接,列明拟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和预算金额。各部门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及必要性分析文件统一报国资处。逾期未提交的视同2025年无采购需求。鉴于预算的严肃性和政府采购调整调剂流程的复杂性,请各部门认真研究,避免少报、漏报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出现。

计财处将根据国资处汇总审核无误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导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形成2025年部门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审批流程后报民航局。

(二)编制“二上”预算

调整完善收入、支出预算建议数。

各相关部门在20249月底前应结合最新情况变化对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短训班培训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进行必要调整。亦可根据情况变化在经费开支管理系统调整支出预算并重新报计财处汇总。

学校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民航局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调整、细化校内预算,汇总形成部门预算“二上”草案,按规定程序上报民航局。

四、报送要求

1.请于2024724日前在经费开支管理系统填报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的支出经费预算,部门负责人在经费系统审核后提交给计财处。

2.请于2024731日前将收入预算表、校内经费预算支出预算表(系统打印)、校内部门经费绩效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签章扫描件发送至计财处吴容、李乐校内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收入预算编制表

2.2025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4.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5.最新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6.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各部门会议计划汇

总表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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