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学校已为部分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校编、行业企业人员、合同制电工及司机)续保一年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教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可获得725万元的保险赔偿。如教职工发生保险事故,请第一时间与计财处联系报案,以免影响保险赔付。
因学校已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教职工出差自行购买的保险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27日
站点维护: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计划财务处网站建设正不断的完善中,欢迎提出宝贵的建议至信箱(web@gca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