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重修管理规定,在2023-202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有课程不及格的2023级学生,可在9月23日17:00至10月7日23:59申请已开设相同课程(相同课程指课程编号和课程名称相同)的重修报名。符合重修资格的学生请自行登录学生教学服务平台提交重修报名申请(如下图所示)。
申请重修的同学在报名时可以选择开课授课教师,原则上每位授课教师最多安排5名重修学生(含插班和自学方式)。如重修课授课教师数量无法满足申请学生需求,学生可选择待分配教师,由教务办统筹安排授课教师。

2023级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申请免重修请点击《关于2023级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申请免重修的通知》
关于重修管理相关规定说明请点击《关于重修管理规定的说明》
教学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1.教务处:86122290/86124342
2.飞机维修学院教务办:86123709/86120706/86125994;
3.航空港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337;
4.民航经营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273
5.空中乘务学院教务办:86124229
6.民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87159962
7.无人机学院:L1-303
8.公共基础教育学院教务办:86121039
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8612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