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重修管理规定,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在10月10日12:00至10月15日12:00申请课程重修。申请重修的课程应为本学期开设的相同课程,即具有课程编号相同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符合重修资格的学生请自行登录学生教学服务平台提交重修报名申请。
申请重修的同学在报名时可以选择开课授课教师,原则上每位授课教师最多安排5名重修学生(含插班和自学方式)。如重修课授课教师数量无法满足申请学生需求,学生可选择待分配教师,由教务办统筹安排授课教师,学生需在重修名单公布后,自行查看重修跟班班级及教师。
教学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1.教务处:86122290/86124342
2.飞机维修学院教务办:86123709/86120706/86125994;
3.航空港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337;
4.民航经营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273
5.空中乘务学院教务办:86124229
6.民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87159962
7.无人机学院:L1-303
8.公共基础教育学院教务办:86121039
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8612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