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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及相关案例
日期:2023-06-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次

1.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考试管理规定,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A级、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相应科目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停止作弊科目考试报名资格二次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不得撤销。

2.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考试管理规定,校内各项考试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准参加学期正常补考。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3.凡受到纪律处分未撤消者,不能办理毕业证书。

附件一:考试常见违纪真实案例,请引以为戒!

(以下案例中均为化名)

案例1 传递答案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中,吴某应林某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将写有答案的小纸条传递给林某,林某迅速将小纸条收了起来,这一情况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互相传递答案是最常见的作弊方式之一,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在考试中传、接、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均属于考试作弊行为。

案例2 夹带材料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中,宋某在参加期末考试时,由于课程内容较为复杂,担心难以通过考试,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将事先准备好的几张作弊材料带进考场,压在试卷下,但还未开始偷看就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虽然宋某夹带材料并未开始偷看,但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行为均属于考试作弊。

特别提醒:一些同学以为夹带材料还没偷看尚不构成作弊的想法是错误的。

案例3 将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写在身体或课桌上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中,孙某在参加期末考试时,事先在手掌上写好公式;陈某在课桌上写了相关资料,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将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写在自己身体上或桌面上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

特别提醒:除此之外,在学生证、准考证、橡皮空白处写有考试资料的,均属作弊行为。

案例4 考试时将资料或手机放抽屉、桌面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求同学们将手机和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和其他资料都集中放到讲台前或指定的位置。但考试开始后,监(巡)考教师在巡视考场时,发现杨某将该考试课程的习题资料放在抽屉里,赵某将手机放在桌面上。

【评析】 一些同学考试时纪律意识淡薄,往往很容易忽视一些细节,导致违反考试纪律。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将手机带进考场”,均属于考试作弊。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在考生桌面或抽屉内发现有书或资料或手机(不论关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案例5 在试卷上填写他人姓名

【违纪情况】 在期末补考考试中,李某担心考试不能通过,于是邀请同班成绩较好同学林某与其一同参加考试,以便在考试中遇到疑问时询问,在考试过程中,林某在自己的考卷上填写了李某的姓名,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考试时“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属于考试作弊,补考期间,不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否则按替考处理。

案例6 利用手机查单词,短信发送试题和答案

【违纪情况】

  1. 在期末考试中,徐某考试时将试题答案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另一考场的张某,张某在拿出手机时,被监考教师发现。

  2. 在英语A级考试中,陈某使用手机软件查询单词,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利用字典、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传递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均属考试作弊。

案例7 考试时使用通讯工具

【违纪情况】 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赵某在网上购买接收答案的无线接收器和耳机并携带进考场,考试过程中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现代通讯设备的发展,为学生作弊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近年来,利用通讯设备作弊愈演愈烈。这种作弊形式覆盖面广,诱发不正当交易行为,严重影响考风,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使用通信工具、电子设备的按作弊处理。

案例8 找他人代替考试

【违纪情况】 在英语A级考试中,因A级证书关系到就业,何某担心自己无法通过考试,找其他班的老乡贺某代替自己参加。贺某刚开始不同意,最后在何某的一再请求下,同意并伪造证件实施了代考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教师发现。

【评析】 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通过伪造证件和证明参加考试的,均属于考试作弊,性质严重者可以开除学籍。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千万不能因为人情的关系去充当“枪手”。

案例9 扰乱考场秩序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中,李某不断旁窥,监考教师多次制止并提醒无效后按违纪处理并要求其离开考场。李某大声与监考教师争执,后由巡考人员带走处理。

【评析】 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考场秩序,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信号和手势,以及在考场中喧哗、扰乱考场秩序的均按违纪处理。

案例10 撕毁试卷

【违纪情况】 在期末考试中,张某因有违纪行为被监考教师终止考试资格,张某拒不交出试卷并将试卷撕毁。

【评析】 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在考试中撕毁试卷、答卷、答题卡均按作弊处理。

案例11 提前翻阅试题册(英语四六级考试)

【违纪情况】 在2012年下半年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周某和张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提前翻阅试题册,被监考教师制止并终止其考试资格,周某和张某均按违违规处理。

【评析】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关于四六级考试考务的有关规定,学院考试管理及有关规定,试题册未按要求放置或提前翻阅试题册,均按违规处理。

201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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