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组织:
请根据第19届优秀爱国歌曲新生合唱比赛获奖名单统 计各参赛班级学生的美育成绩,并填写《成绩登记表》(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需含学生学号、姓名),将电子版和辅导员签 字、加盖团组织公章后的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提交 至教务处。截止日期为12月12日。
美育成绩认定方式:凡获得特等奖的班级,参赛班级学生美育成绩均认定为100分;获得一等奖的参赛班级学生美育成绩认定为95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班级学生美育成绩认定为90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班级学生美育成绩认定为85分;获得优秀奖的参赛班级学生美育成绩认定为80分,其他参加了合唱比赛但未进入决赛的班级,学生美育成绩认定为75分。
教务处联系人:洪聪孜
联系方式:86124342
校团委联系人:刘丁嘉
联系方式:87159916
教务处 校团委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