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修订)
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发奋成才,成为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本着奖励进步和对学校发展做贡献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学金设置种类
奖学金设置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种,主要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受奖条件及奖金
1.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受奖率为该班级人数23%,其中一等奖为5%、二等奖为8%、三等奖为10%。学年奖学金额分别为2000元、1000元、600元。
2.奖学金的评定,考虑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的双重作用,评奖原则为:根据奖学金比例,按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定获奖资格人选,按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序确定最终奖项分配。具体操作见下表: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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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础性素质成绩”排序确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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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性素质成绩排序确定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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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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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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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一等奖后余者自然转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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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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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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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二等奖后余者自然转为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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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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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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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三等奖后余者不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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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学金的评定,按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确定获奖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①学年“思想品德”成绩为“及格”以下的;
②考试、考查课程有期评不及格现象的;
③在评选学年,有任何一学期累计旷课达8学时,或请病、事假达一学期1/5学时的;
④无故不按期注册者。
⑤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含警告处分),当学年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⑥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⑦⑦违法乱纪,受到法律惩罚者。
4.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进行。
5.缓考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其综合测评成绩如果超过获得某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可由二级学院申请、学校审核后发放该等级奖学金证书及奖学金。
6.降级转专业学生不参加转专业前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降级转专业人数不作为计算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获奖人数的基数。
7.各班级奖学金评奖人数、各等级人数请参照附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班级总人数、评奖人数、各等级人数及奖金额对照表》。
8.毕业生毕业前一学年不评定奖学金,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奖代替。
三、奖学金的审批程序
1.辅导员根据《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的规定组织评议小组,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比,评定后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3.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
4.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后呈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奖学金的使用和审批
1.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不得挪作他用。
2.奖学金发放由学生工作处提交书面报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方可发放。
3.凡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有资格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穗民航学院[2017]7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