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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迎新工作安排,启动收集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相关材料工作,请各学院协助组织落实(不办理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提供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清单:

学生迁入的户口为临时集体户口而非广州市常住户口,毕业时须按时迁回原籍或其他服务处所。新生户口一经迁入我校,户口性质一律转为“非农”,将不再享受农业户口相关政策,农业户口新生是否迁移户口请慎重选择;如学生确需办理请参照以下要求。

(一)广东省内学生

1.《户口簿》原件,并用铅笔在户口簿个人页下方空白处注明“班级、身高、血型(不清楚血型的写血型不明)、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同一面)。

(二)广东省外学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并用铅笔在迁移证下方空白处注明“班级、身高、血型(不清楚血型的写血型不明)、手机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同一面)。

重要提醒: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三校区都为上述地址,迁入地址有误的请提前联系户籍地更改)。

(三)编制汇总表

以班级为单位编制《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附件1),注意汇总表顺序与上述材料顺序一致。

二、材料收集方式与时间:

(一)请各学院通知2023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汇总相关纸质材料,于9月26、27日的上班时间内集中提交至保卫处。

(二)各校区提交地址和联系人

花都赤坭校区:Q1栋206室 元江英老师

机场路校区:实验楼305室 许瑞容老师。

(三)《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9月28日前发至邮箱:xuruirong@gcac.edu.cn

三、注意事项

(一)新生入户采取一次性报批原则,不跨年办理,公安部门不受理零散户的报批,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述材料,逾期公安部门将不再受理;

(二)身份证办理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瑞容,联系电话:020-86134593

附件:《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