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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印发《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民航学院〔2022〕52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30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6年4月《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颁布实施以来,我校积极探索新时代《章程》实施的有效机制,发挥《章程》在办学实践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进一步提高了依章治理能力。

 近年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目标等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章程》上确保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育人导向,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加快推进高校章程修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职业教育工作、民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职业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遵循民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吸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以来的制度和理论成果,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完善优化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创建“高水平职业大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二)坚持实事求是

 《章程》的修订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既要沿承历史传统,着重总结和升华学校建校以来在制度建设和办学实践方面的成功经验,又要紧紧围绕“13455”发展战略和“三步走”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学校既有办学成效和发展潜质,脚踏实地、有的放矢,避免《章程》成为不切实际、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三)坚持改革创新

 将《章程》修订作为推进学校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章程》修订与时俱进地体现学校办学理念、改革经验、制度成果和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四)坚持突出特色

 《章程》修订要体现“民航+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思路,突出“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求,彰显行业办学优势;遵循民航高职教育规律,体现民航高职教育特色。

 (五)坚持民主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章程》修订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充分挖掘师生需求,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使《章程》修订成为学校凝聚共识、凝心汇智的过程。

 三、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报民航局初审,12月底前完成教育部核准。一方面,对已有的《章程》章节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另一方面,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改革发展需要,进行查漏补缺。以此次《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充实规范《章程》内容,健全完善《章程》体系结构,建立责、权、利、效相统一的现代大学制度;更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更好体现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办学活力,更好适应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的要求。

 四、主要依据

 (一)根本遵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和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章程》修订的根本遵循。

 (二)法理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以及正在组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重要国家法律;近年来制修订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如:《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等;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高校工作的法规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正在组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等。

 (三)基本指针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2018)、全国职业教育大会(2021)、中央人才工作会议(2021)、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6)、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2019)、民航局直属院校及科研院所座谈会(2021)及国家、广东省、其他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高校工作、职业教育工作等重要会议精神。

 (四)重要指南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发〔2018〕45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20〕8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等系列政策利好文件。

 (五)方向指引

 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13455”发展战略和“三步走”发展目标,以及民航局、广东省关于“十四五”期间各类发展规划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六)实践经验

 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创新强校工程”“申办职教本科”“人事管理改革”“院系调整及机构改革”等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改革实践探索。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3月底前)

 1.成立《章程》修订工作机构。组建《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组织开展《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章程》修订过程中的学习研讨、起草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收集整理汇总修改意见以及提交上会、上报民航局和教育部等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

 2.制定《章程》修订工作方案。主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依据、工作步骤、工作分工、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明确《章程》修订工作的各项任务、程序和要求,编制《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发布执行。(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研讨与起草(2022年4月底前)

 3.开展学习研讨。《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收集整理《章程》修订有关文件资料,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章程》编制及实施有关文件,以及兄弟院校新修订核准的章程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一方面,对《章程》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另一方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此次《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2022年4月初前完成)

 4.起草《章程》修订草案。《章程》修订工作小组采取“总体研究+分块负责”的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起草《章程》修订草案(含修改稿、修订对照稿、修订注释稿、依据材料等)初稿,并提交领导小组审阅。期间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讨论交流有关《章程》修改情况。(2022年4月初至4月底前完成)

 (三)第三阶段: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6月初前)

 5.广泛征求《章程》修订意见和建议。采取座谈会、部门会、专题会、碰头会、审稿会、征求意见会、网上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各种形式,重点面向全体校领导征求意见、面向各主要机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面向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征求意见、面向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征求意见、面向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校外人员征求意见,并做修改完善,形成《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工作小组无法解决的重点内容,须提请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专题研究。(2022年5月初至6月初前完成)

 (四)第四阶段:讨论和审定(2022年6月中下旬前)

 6.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召开前,《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稿会,对征求意见修改情况进行讨论(如有必要,可提请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并形成提交职代会审议的《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稿。学校工会组织召开职代会,《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就《章程》修订情况与主要问题,向职代会代表做出说明。具体讨论程序,按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程序执行。职代会召开后,工作小组根据职代会审议意见继续修改完善。(2022年6月中旬前完成)

 7.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将《章程》修订草案的最后修改稿及其修订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提请党委会讨论审定。根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修改意见,最终形成提交民航局审核的《章程》修订核准稿。(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五)第五阶段:申请核准实施(2022年12月前)

 8.报请民航局审核。学校将下列材料提交民航局人教司审核:《章程》修改稿、《章程》修改说明(包括修改原因、过程,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修改主要内容、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等)、新旧《章程》对照表(修改部分须附上依据材料)。并按民航局有关意见建议就有关内容进行修改。(2022年6月30日前报请民航局初审)

 9.报请教育部核准。待民航局正式下发《章程》修订稿的批复文件后,学校将相关材料再次报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进行核准。并按教育部有关意见建议就有关内容进行修改。(根据民航局审核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10.公布并实施修订后的章程。待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和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下发《章程》修订的核准书后,学校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及时公开新修订的《章程》文本。(根据教育部最终核准时间定)

 六、工作分工

 (一)请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下列分工,对现有《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内容

牵头负责部门

序言

学校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学校办公室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学校办公室

第三章办学活动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外事办公室

第四章管理体制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学校办公室、工会、团委、人事处

第五章教职工

人事处

第六章学生

学生工作处

第七章学校与外部关系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第八章财务、资产、后勤

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第九章学校标识

党委办公室

第十章附则

学校办公室

 (二)请所有成员单位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对尚未写入《章程》内容的重要事项,进行查漏补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章程》修订工作是学校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探索和重要实践,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章程》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涵,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建言献策,凝心聚智形成合力推进《章程》修订工作。

 (二)加强协调

 《章程》修订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精干队伍,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推进《章程》修订工作。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合作意识,对一些需要跨部门完成的工作,要主动思考,自觉补位,敢于担当。

 (三)科学修订

 要深入研究和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积极参加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真正把国家最新政策、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师生的强烈期盼融入到《章程》修订中,使新修订的《章程》合法、规范、可操作,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真正成为学校办学治校的基本准则和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

 (四)注重总结

 《章程》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在修订过程中应注重总结,善于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促进管理”的过程。

上一条关于成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建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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