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理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测评 > 内部治理机构 > 正文
3.2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
日期:2024-06-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持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3次修订)、纪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校领导碰头会制度、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手册等,不断明晰了学校党政的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出台了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规则、二级党组织(单位)“一岗双责”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决策管理机制。

 先后成立或调整30多个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发布实施了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10余项政策措施,规定学校重大决策应履行专家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合法合规审查等要求,进一步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的良性机制。

上一条3.1 系统构建学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下一条3.3 不断完善校院治理体系


法律事务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 邮编:510403 电话:86-20-86133072 传真:86-20-8612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