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20号,以下简称《推荐工作的通知》)已下发,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条件
  1.学校推荐上报人选不少于3名,各单位不限额推荐,由学校审核推荐。
  2.原则上访问学校只限广州市本地高校并且不影响教学工作。
  二、工作要求
        请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4,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17年4月18日(周二)11:00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办,由学院统一填写本部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同时请推荐人选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625319950@qq.com。《通知》及附件均上传至群共享。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3.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017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