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贷勤等资助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及辅导员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多年来,学生工作处一直遵循“学生工作无小事,突发事件不过夜”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升教育管理服务质量,力促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工作。
2.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要求,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全校性政治学习或主题教育活动,针对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3.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奖惩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
5.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负责指导学生骨干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工作。
6.负责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库等心理建康教育相关工作。
8.与学院团委协同,开展大学生课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9.牵头开展全校性大型学生活动组织和策划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